随行付开始割韭菜了,鑫联盟由“圣女”转变为“渣男”?
刚刚立秋没多久,还没等到秋收,支付圈里便已经传来了“割韭菜”的声音——随行付开始查竞品了!这一声着实吓得小编一哆嗦呀!
近几天支付行业各微信群都在热议“鑫联盟”盟友维权事件,据了解此部分盟友除鑫联盟业务外也在从事其他支付公司业务,后被鑫联盟直接封停了账号,并不结发分润,投诉总部及沟通无果后,不得以前往随行付湖南分公司讨要说法,于是便有了大家在朋友圈/微信群看到的那一幕。
事情起因/独树一帜
根据随行付代理商向支付官微提供的信息,和大家谈谈这件事情的起因,随行付鑫联盟年初盟友大会上提到并启用的独家协议,其实说白了就是盟友们想从事鑫联盟业务,就必须和鑫联盟签署独家合作协议,不可以在合作期间与其他竞品支付公司进行合作,当时也算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且是通过随行付某高管口中说出,立马进行了违规封号等一系列不正当操作,成为了支付行业的笑柄,更重要的是甘愿“自断其臂”。
据接近鑫联盟内部人员透露,独家合作协议起草源于2018年八九月份,当初鑫联盟高层也没有把独家协议拿到台面上来执行,毕竟这是涉嫌不正当竞争。2018年的随行付鑫联盟采取2.0联盟模式推广随行付的mpos,在11月份已经达到最高潮,全国注册盟友300万之多,月均交易量1700多亿(做支付的都知道,这个刷卡量都是没有真实消费场景的),并且在双十一期间随行付采购机器当中,一场活动卖出200多万台随行付的机具(这相当于很多支付公司一年的出货量),按照其平台上120元/台计算,总价约2.4亿人名币进账随行付,仅仅是一场采购活动。
有句话叫上帝为你开上一扇门,也必将为你关上一护窗,刚刚结束采购活动,鑫联盟平台随之而来的政策是停止推广注册盟友长达一个多月之久?做合规展业整顿,多名代理商透露,这次采购活动,大量盟友刷信用卡,借高利贷来订货,然后一字令下,无法推广业务导致大家不能把投入的资金变现,因此很多盟友陷入高额债务当中。
经历了以上事情之后,鑫联盟全国各地盟友团队纷纷讨要说法,大量团队伙伴也都纷纷面临解散。事情一拖再拖,时间到了2019年初,随行付在全国开始新一轮启动会,但是已经没有多少人再愿意相信鑫联盟平台。据透露,年初3月份,鑫联盟原创始人郑某某从鑫联盟辞职,自己出来自立门户,搞了一个四方平台“蓝血联盟”。正是因为这位重量级大咖出走,随行付高层开始采取措施,稳定军心,把独家协议搬出来,让所有盟友必须签订,否则封号断分润。因此这个独家协议就是开始了冠冕堂皇的韭菜之路。
自废武功/独孤求败
多个原来随行付的传统代理商透露,之所以转投其他支付公司进行作业,完全是被逼的,随行付自鑫联盟模式作业后,逐步的将传统代理商转化为鑫联盟盟主(顶级盟友V9),后来为转化的开始合并,甚至不出政策,倒逼你转化为所谓的“盟主”,这在支付公司也算是传奇的存在,一般支付公司均是传统代理为主/新模式(所谓的2.0/3.0)的为辅,或者是两者并存。随行付却将自己的最大的武器传统模式自废,也是令人费解。
“排他协议”VS“独家合作协议”
独家买卖协议(独家供应或者独家销售),是协议的一方A被另一方B要求,A只能与B交易的情形。如果A是供货方,被B需求方如此要求,A就只有B一家采买客户,即使其他买家来买,也不能卖,A就是独家供应。如果B从A处买的目的是为了直接卖,独家协议项下,B就是独家销售。独家买卖关系若非“供小于求”,很容易涉黑。
排他合作协议,协议的双方不是买卖关系,不是客户与供应商关系,是合作关系。如鑫联盟案例中,鑫联盟与代理商签署协议,代理商为其拓展业务,然后按照协议进行分佣。在这种合作过程中,一方A要求另一方B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即排他性合作。
鑫联盟就是其中的A。在该合作中,A是可以找其他作业的代理商来合作的,从而使得自身的业务拓展具有成效,更便捷的占有市场。B有权不签,不签则是放弃与A合作。判断是否垄断是不能主观假设的。是否垄断,要看相关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实际占有率和控制力。不能因为害怕企业垄断,而不让其发展;当企业发展到垄断的那天,还可以对其依法进行拆分。
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认为,“二选一”或“多选一”这个行为显然违反《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电子商务法》第22条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35条明确要求平台不得给商家施加不合理条件,违者将被处以五万元至二百万元的罚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判断某种经营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客观效果。”受访的法律人士建议,《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之后,商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惩,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相关被封号的服务商应该向当地人民银行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表达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身这种独家协议、霸王条款是不受法律约束,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曾经“美团网”也出现过类似的独家合作协议,但最终遭殃的还是平台方。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合理合法。
勇气可嘉/自求多福
这里我们不做判断,但仍然想了解的是谁给的勇气?勇气可嘉,据了解近两年来时有“随行付鑫联盟”初创团队再次创业,曾经多名随行付的忠诚代理商透露鑫联盟创立之初有20多位联盟创始人,目前高层分化严重,全部出走,自立门户,截至今天仅剩一位高层张某某,坚守阵地。曾经在支付圈掀起一阵“联盟”之风,引以为傲的鑫联盟,至今也如此凉凉。
先有2018年“鑫联盟”创业导师方存化再创业成立“瑞联盟”。后有鑫联盟创始人郑瑞强创立四方模式联盟平台"蓝血联盟“,现在有“鑫联盟运营团队”/“鑫联盟联合创始人”共同打造"畅捷云创"团队,扬帆起航。南方某地多个大代理抱团携商户转入某机构。多事之秋,仍未见其变,近四年时间仅仅靠着支付行业明星产品(MPOS)毒打天下!
在支付公司集体进入“SAAS”细分市场,打造商户体系的同时,鑫联盟不忘初心/秉持MPOS一往无前。
据了解随行付自2019年以来已经多次被央行处罚,并且每次罚款都是在百万元以上!1.2019年年初的时候,随行付重庆分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被央行处以罚款17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4万元。
在3月份的时候更是一连收到两张罚单,根据央行公布的罚单显示:随行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材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被央行处以590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责任人共被罚款31万元,合计被罚621万元。
随行付对3月份的这两张罚单似乎不以为然,因为在5月份的时候随行付再次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收到了央行的128万的罚单,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2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40万!
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随行付接连收到了数张罚单,合计被罚金额近1000万元!此前随行付还被央行责令停止吉林、辽宁(含大连)、浙江(含宁波)、福建、黑龙江等5省市银行卡收单业务。
近期随行付可谓是多事之秋,在某投诉平台上,随行付暴力催收、鑫联盟霸王条款、拒发分润/封帐号等等等遍地皆是。
最后支付官微想告诉所有支付圈同行、POS机从业人员、尤其是我们的238家支付机构,支付公司的代理商不是你们的韭菜,他们是你的衣食父母。没有代理商,地推等人员的辛苦劳作,哪来你们的觥筹交错? 你韭菜割到你家的祖坟上去了,衣食父母岂能说割就割?
借用古人的一句话:生者父母,若才者不孝,智者冷心,归结起来,便是"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