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支付【2019】177号 《关于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近期,央行支付结算司发布《关于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银支付【2019】177号),通知表明,央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现场督察2019年9月前完成。
对银行和支付机构而言,督察重点内容是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断直连”工作。《通知》显示本次督查工作有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2019年8月底前)
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有关工作要求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整改。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直连”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现场督察阶段(2019年9月底前)
由央行省级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现场督查,且督查率需达到50%,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机构相关工作资料、管理制度、业务系统、业务档案,了解其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情况;
(2)随机抽取取消许可后开立的部分企业银行账户(100户以上),检查银行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3)通过对接公安机关,调阅其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或线下协查资料,核实银行和支付机构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4)检查机构间是否存在直连业务或变相通过直连方式开展业务;
(5)抽查前期“断直连”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支付机构在开展跨行清算业务时是否通过银联、网联处理;
(6)是否已停止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服务;
(7)存量业务是否已全部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
3、问题处理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对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机构列入现场检查重点对象(以后常来的意思)。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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